公務員「國民旅遊卡」使用範圍再度放寬,有旅行業者質疑,乾脆改名「國民購物卡」。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蘇俊榮昨天表示,修改之前是八千元要用在旅宿、八千元要用在「特色商圈」消費;七月一日起,特色商圈部分的八千元,改為不限定區域,除八大行業以外均可消費,目的是更擴大範圍提振國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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