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8年06月21日讯】中共江西赣州市前市长冷新生受贿案的诸多细节近日曝光。冷新生持续贪腐15年,受贿近千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约一半赃款给了女"特定关系人"李慧萍。官方双开通报中指冷新生搞钱色交易等。
澎湃新闻6月21日报导,江西省工信委前党组书记、赣州市前市长冷新生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冷新生受贿事项多达19起,行贿者共20人,时间跨度长达15年。
2002年至2017年,冷新生利用担任丰城市长、丰城市委书记、宜春市委常委、赣州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人民币约904.59万元、美元3万元。
据统计,在冷新生受贿所得的赃款中,有超过一半都给予了"特定关系人"李慧萍,金额超过480万元。
据"长安街知事"披露,李慧萍为江西省南昌市美森博纳国际酒店总经理,她因与冷新生共同受贿,已于今年4月底被提起公诉。
而据中共最高法和最高检的相关文件,"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它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判决书披露了冷新生的一些受贿细节:
2005年下半年,冷新生收受一名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给予的现金50万元。当晚,他将这笔钱给了李慧萍。
2007年下半年,丰城市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谢某通过银行转账送给李慧萍16万元。李慧萍告知了冷新生。
2010年底,冷新生接受福建永春连城园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现金200万元。此200万元用于为李慧萍在深圳买房。
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为得到和感谢冷新生的关照,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以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名义送给李慧萍共计约167.12万元。李慧萍告知了冷新生。
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江西和美陶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某以支付工资的名义送给李慧萍共计55.8万元。李慧萍告知了冷新生。
此外,冷新生还多次直接在其办公室里收受贿款。2008年至2011年,冷新生在其办公室,先后八次收受现金共计23万元、美元2万元。
2008年至2011年,冷新生在其办公室,先后五次收受丰城市河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游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2万元。
2017年2月20日,江西省工信委前党组书记、赣州市前市长冷新生落马。
2017年8月,冷新生被双开并被立案审查。
冷新生被指对抗审查;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8年5月10日,冷新生受贿案一审宣判,其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责任编辑: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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