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淺談宗教財務自主原則 Jun 21st 2018, 08:53 提到財務,必定要講兩件事情,一是人,一是物。人是使用、收益、管理與處分的主體,有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未經登記的宗教團體,是否具有非法人團體的資格,能否做為取得財產登記之主體,長期以來一直是困擾宗教界的問題。物是指財物,即使用、收益、管理與處分的客體。財物,不外乎是權利、動產與不動產。財產主體尚存,固然要提到財產的使用、收益、管理、處分、保障、財務是否公開及會計自主原則等問題;然財產主體消滅(自然人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解散)時,其財產之歸屬問題,本文亦將一併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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